申报详情
导语:本项目旨在遴选一批智能制造试点示范项目,推动制造业数字化转型,提升制造业发展质量和效益。
一、申报条件
申报单位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:
- 在广东省内注册,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制造业企业;
- 生产经营状况良好,近三年内无重大安全事故、环境违法记录;
- 已制定智能制造发展规划,具备较好的智能制造基础;
- 申报项目已建成并投入使用,运行效果良好;
- 项目投资额不低于1000万元(含软件、硬件、网络、系统集成等)。
二、支持方向
重点支持以下领域的智能制造项目:
- 智能工厂/数字化车间建设:包括自动化生产线、智能仓储物流、质量追溯系统等;
- 工业互联网应用:包括设备联网、数据采集分析、远程运维等;
- 智能装备应用:包括工业机器人、智能检测设备、智能传感设备等;
- 智能制造系统集成:包括MES、ERP、PLM等系统集成应用。
三、申报材料
申报单位需提交以下材料:
- 广东省智能制造试点示范项目申报书;
- 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;
- 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或实施方案;
- 项目投资明细表及相关证明材料;
- 项目应用效果证明材料(如效率提升、成本降低等数据);
- 其他相关证明材料。
四、申报流程
- 在线填报:登录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门户网站,在线填写申报信息;
- 材料提交:在线提交申报材料,并上传相关附件;
- 地市推荐:各地市工信部门对申报项目进行初审并推荐;
- 专家评审:省工信厅组织专家对申报项目进行评审;
- 公示认定:评审通过的项目在省工信厅网站公示,公示无异议后正式认定。
五、支持政策
被认定为省级智能制造试点示范项目的企业,可享受以下支持:
- 优先推荐申报国家级智能制造试点示范项目;
- 优先安排省级财政专项资金支持;
- 在政府采购、招投标中给予加分;
- 优先享受省智能制造相关公共服务资源。